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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检察:1案件获评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优秀”案件
时间:2024-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指示要求,切实提升重罪检察条线检察官出庭能力水平,最高检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评选活动。日前,重罪检察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结果揭晓,通化1案件获评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优秀”案件。


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

优秀”案件

吉林李某故意杀人案

办案单位:吉林省通化市检察院

出庭人员:徐莹、刘佳丽、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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