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交通事故,使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困境。2024年伊始,集安市检察院为朴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让全家人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朴某某是吉林省集安市头道镇的一名普通妇女。1999年,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使她彻底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因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其家人变卖住宅支付高额医疗费用,并欠下外债10余万元。迫于无奈,朴某某的家属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于2024年2月向集安市检察院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承办案件检察官通过调阅案件卷宗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深入当事人所属社区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邀请社区领导共同到朴某某家中召开上门听证会。通过听证,明确了朴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最终,通过通化市两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成功为朴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要求,集安市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联合市残联对朴某某开展多元救助,将朴某某列为通化市残联特殊困难残疾人走访对象,共同努力为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集安市检察院将继续关注司法救助重点人群,深挖司法救助线索,以应救尽救为原则,多元救助为方式,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