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柳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了“检护质量安全”专项工作。
柳河县检察院在办理由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发现,由某某经营的保健品商店中有17种保健品内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成分。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辖区内还有四家商店存在上述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对辖区内的保健品商店监管不到位情况,遂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召开座谈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双向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做实双向衔接。同时,为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柳河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同到辖区内的保健品商店和药店进行走访宣传,通过向经营者讲解典型案例的方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全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柳河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检察工作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全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