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保障大局
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依法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1人;司法救助63人178万元;协调投入扶贫资金300余万元,包保的柳河县腰站村2018年实现全部脱贫;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31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8件;批准逮捕经济类犯罪94人,提起公诉252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27人,提起公诉215人;批准逮捕涉黑“保护伞”案件4人,提起公诉6人;制发检察建议46件;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服务服从战疫大局。出动人员800余人次、车辆400余台次,完成核酸检测、卡点值守、驻地医疗保障、检查督导、心理咨询服务等多项抗疫任务,被评为2021年“通化市疫情防控先进集体”。
二、助推经济发展
完善机制。出台《发挥监督职能保护企业家权益实施方案》等8个工作意见及方案,建立健全“检察长+工商联主席”等常态化联络制度,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搭建平台。深入推进“5+10”护企安商行动,对接300余家非公企业,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法律问题30余件次。
依法办案。办理涉企案件132件155人;适用《清单》39件56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36人;清理涉企刑事诉讼“挂案”9件9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05人,提起公诉722人;监督立案洗钱犯罪案件4件,提起公诉4件4人;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助企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9件;设立非公企业窗口,优先办理非公企业申诉案件;起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商品等犯罪案件4件,帮助被侵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三、加强法律监督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499人、提起公诉13480人,依法不捕2718人、不诉1805人;监督立案699件,纠正漏捕148人、漏诉574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87人,提起公诉310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805件;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案件136人;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案-件比”等核心业务数据均位居全省前列。
民事检察加快发展。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138件,提请(提出)抗诉8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8件;办理虚假诉讼86件。
行政检察创新提升。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43件,发出黑土地保护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16件,采纳率100%,督促保护各类土地面积近30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地区全覆盖。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1件,提起公益诉讼54件,督促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发出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和抗联遗址检察建议36件。
未成年人检察务实有为。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4人,提起公诉321人;两级院53名院领导全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内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市检察院荣获2021年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控告申诉检察持续深化。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2件,答复率为100%;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包案,交办的42件案件全部化解;举行案件公开听证542件。
四、全面从严治检
深化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实践活动,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建章立制45项。
深化检察改革。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员额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
深化教育培训。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领导带头上讲台,推出省级精品课、精品微课16个。72人次被评选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
深化严管厚爱。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身边案例警示人教育人,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深化智慧检务。两级院搭建检察业务数据校验管家、数据应用助手等技术系统,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提审室、公开听证室等功能性平台,提供公开、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未来五年
全市检察机关
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服从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坚定服务发展大局,融入社会治理。
三是坚定践行司法为民,维护民生民利。
四是坚定推进作风建设,锻造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