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人事任免
关于于洪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8-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

于洪印同志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行政装备处处长), 试用期一年;

王妍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试用期一年;

高士博同志任干部处副处长, 试用期一年;

李星辰同志任教育培训处副处长(队伍建设处副处长), 试用期一年;

唐莉同志任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 试用期一年。

免去:

于洪印同志案管办副主任职务;

王妍同志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本院概况
检务指南   >>
工作流程
检务须知
公益诉讼
新闻发布会
网上咨询平台
检察活动   >>
法律文书
重要案件信息
法律法规
版权所有 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489号 电话:0435-3630668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通公网安备220500003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