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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6日在通化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聂施恒

 

各位代表:

我代表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振兴发展

坚持在全市振兴发展全局中谋划检察工作,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自觉。制定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意见,全市检察机关对接285家非公企业,成立民营企业联络员队伍,主动提供检察服务。通过市工商联等职能部门架设服务桥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依托《与法同行》栏目推出系列法治宣讲直播,举办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不断强化服务实效。二是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更加有效。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办理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积极参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生态环境部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7家,努力守护好蓝天碧水青山。重点惩治金融领域经济犯罪,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类犯罪案件108193人,提起公诉131357人,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三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坚决。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982人、提起公诉25167人,依法不捕4人、不诉2人,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求极致的工作标准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充分发展。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931278人、提起公诉17602578人,依法不捕476人、不诉255人。立案监督143件,纠正漏捕、漏诉114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61175人,其中,厅、处级干部2222人,决定逮捕5457人,提起公诉108129人,法院已判决6181人,均为有罪判决。在市委政法委的主持下,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安全局会签了《关于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细则四十条(试行)》。年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47%,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均居全省前列。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受理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4件,同比增长47%;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32件,同比增长23%;发出检察建议199件,采纳185件,同比增长21%;办理虚假诉讼案件98件,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取得新进展。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29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89件,违法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检察建议86件,采纳率均为100%。我院作为吉林省唯一市级检察院代表,在全国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调研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四是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法律功能。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20件,查办社区矫正脱、漏管案件1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6件,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查办罪犯再犯罪案件12件,追诉1人。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真情释放检察温暖

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一是发挥公共利益代表作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3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围绕耕地占用税、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财产保护,发出检察建议78件,督促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针对英烈纪念设施、文物遗址保护等,发出检察建议33件,均被采纳。二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271人、提起公诉5098人,依法不捕30人、不诉31人。定期与公安、教育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两级院43名院领导兼任“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开设法治微课堂专栏,制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微视频8期。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被团省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三是积极保障民生民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案件1745人,发出检察建议3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四是打造群众暖心工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救助资金37万元,积极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严格实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回复率为100%。圆满完成建国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任务,实现涉检进京非访零登记。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抓党建促业务,抓班子强队伍,努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检察干警党性修养,铸就忠诚可靠政治品格。二是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两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983件,实现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全覆盖。三是狠抓业务能力建设。突出实案、实战、实效,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大竞赛、岗位大练兵活动65次,参训800余人次,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今年4月,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姜某某违法犯罪案件,严重损害了全市检察队伍形象,严重影响了全市检察工作发展。面对这种严峻考验,我们紧紧依靠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中,直面问题、深刻剖析,以身边案例警示人、教育人,积极净化政治生态、提振检察士气。

五、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进阳光检务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之下,将检察权公开化、透明化。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企业家、教师和普通群众等3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12次;接待律师来访908次,提供阅卷658次;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6621件。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10项检察业务位列全省前列,有70余人次获得省、市级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与省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得益于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履职尽责的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从严治检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通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我市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和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谋发展,大力弘扬以上率下、求真务实、追求极致三种作风和敢于担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三种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快推动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检察保障。

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一是全力推进政治建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二是全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全力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有效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全力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四个铁一般标准,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紧紧依靠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以进取之心践行初心使命,以务实之举勇于担当作为,为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通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015

 

《检察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一般应当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2.一号检察建议:是指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建议书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

3.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是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高检院、省院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自20199月至202012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

4.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5.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检察业务、重大刑事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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