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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有效治理“套路贷”
时间:2020-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实践中,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人往往借助民事虚假诉讼的手段,披着合法外衣,侵占他人的合法财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笔者认为,当前应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以精准监督为手段,严打民事虚假诉讼,提高“套路贷”治理实效。

  创新办案机制破解监督瓶颈。一是要以双向移送机制突破“发现难”瓶颈。民事检察部门要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协作,实现数据共享,破除信息壁垒。同时,增强线索甄别意识,聚焦民间借贷、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纠纷等重点领域,深挖关联案件,增强监督效果。二是要善用调查核实权突破“搜证难”瓶颈。积极运用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综合利用委托技术鉴定、查询工商登记、核实不动产产权等方式收集和固定客观证据,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引导侦查、协助调查机制,制定询问提纲和调查方案,依法询问当事人和案外人,及时取得“新证据”。三是要以同级监督为主突破“效率低”瓶颈。“套路贷”虚假诉讼主要是双方恶意串通或者单方故意提起诉讼,一般仅涉及事实认定问题,而不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启动纠错程序能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中,对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双方恶意串通达成民事调解书等情形,应优先适用再审检察建议进行监督。

  构建跟踪体系提升监督效果。要及时跟踪监督。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通过法检座谈等形式,跟踪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要强化执行监督。“套路贷”虚假诉讼裁判文书生效后,行为人会继续借助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在加强裁判结果监督的同时,对需要执行回转的,要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注重全面监督。坚持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并重、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并重、生效裁判监督与审判违法监督并重,推动涉“套路贷”虚假诉讼背后深层次问题治理。

  强化互联互通打造治理模式。治理“套路贷”虚假诉讼需要强化内外联通,通过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联合防范制裁机制,形成“套路贷”虚假诉讼治理模式。要强化上下联动,打造虚假诉讼监督专业化团队,完善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机制;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审判纠违检察建议备案审查制度,指定业务骨干分类审查下级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并将审查情况、典型案例定期通报。优化联合防范制裁机制。要坚持把最大程度减少虚假诉讼、实现“零”监督作为工作目标,推动建立健全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制裁机制。对虚假诉讼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的,建议法院不允许当事人撤诉,并依法驳回其请求,体现法律对虚假诉讼行为的负面评价。对办案中发现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实施虚假诉讼的,要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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