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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卖的酿皮硼酸过高被举报
时间:2020-1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最终被告人付出了数倍惩罚性赔偿金的代价。从保护公益的角度出发,我们检察机关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一直是零容忍的态度。”谈到青海省首例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承办该案的青海省贵德县检察院检察官至今仍感慨良多。

  2018年3月,经人举报,马某在售的酿皮(一种地方特色小吃)被人举报硼酸过高。青海省海南州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抽样检测,确定硼酸含量不符合标准。如果长期摄入过多的硼,会引发人体多脏器中毒。同年4月16日,贵德县食药监局会同县公安局对马某的酿皮加工店及销售摊点进行检查。经查,马某向不特定群众销售添加硼砂的酿皮,总销售额达1.3万余元。

  2018年11月16日,贵德县检察院以马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月10日,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马某在县级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支付酿皮销售价款的数倍赔偿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求。

  “如何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个问题,因公益诉讼中侵害的消费者不特定,且有毒有害食品对身体损害结果发生较缓慢,难以计算损失,我们探索性提出以每日销售额为基数计算惩罚性赔偿金。”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脚步,一直在前行。今年11月12日,青海省检察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在该省消费者协会挂牌成立,这是检察机关与消费者协会共同推进消费维权理念及方法手段创新的有益尝试。

  据悉,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主要负责与消费者协会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领域的经常性交流沟通,协同做好调查取证、智力支撑等各项工作,对消费者协会提起的涉及食品药品消费、服务业消费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支持起诉,积极探索在食品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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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挂牌 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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